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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走廊的木頭長椅上放著一個卷宗袋,窗光從右側照入

侵害配偶權的判決
可以上訴嗎?

可以。第一審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提起上訴;上訴所爭執的金額未逾新臺幣 150 萬元者,第二審判決即為確定判決,不得再上訴第三審。

審閱:邱昱誠律師(桃園律師公會)・2026 年 11 月 4 日

侵害配偶權案件諮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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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期限是多久?

第一審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。

依民事訴訟法第 440 條,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。期間屆滿未上訴,判決即告確定,無法以其他理由延長。

原告與被告均得上訴:請求被駁回或判賠金額低於預期的一方,以及被判應賠償的一方,都可以在期限內上訴。

白話說明

收到判決後 20 天內要提出上訴,過了就不能再改。

上訴到哪一個法院?

依第一審適用的程序決定,程序則依原告請求的金額決定。

10 萬元以下(小額程序)地方法院合議庭,且限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
逾 10 萬元至 50 萬元(簡易程序)地方法院合議庭
逾 50 萬元(通常程序)高等法院

依據:民事訴訟法第 427 條、第 436 條之 1、第 436 條之 8、第 436 條之 24。小額程序的上訴,須具體指出判決違反哪一項法令,單純認為賠償金額不合理,不構成上訴理由。

白話說明

告的金額不同,上訴的法院也不同:50 萬元以下,由地方法院另外三位法官審;超過 50 萬元,到高等法院。10 萬元以下的案子,只有判決用錯法律才能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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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審判決後,還能上訴嗎?

上訴所爭執的金額未逾 150 萬元者,不得上訴第三審。

民事訴訟法第 466 條規定,財產權訴訟的第二審判決,因上訴所得受的利益未逾一定金額者不得上訴;該金額經司法院於民國 91 年提高為新臺幣 150 萬元。

簡易程序的第二審判決,上訴利益逾 150 萬元者,亦僅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,逕向最高法院上訴(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2)。請求金額在 150 萬元以下的侵害配偶權案件,第二審即為最後一審。

白話說明

爭的錢在 150 萬元以下,第二審判完就定案,不能再上訴。

決定上訴前,應評估哪些事項?

第二審原則上不得提出新證據,上訴裁判費也較第一審高。

第二審原則上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,僅於第一審已提出者的補充、事實發生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、非可歸責於當事人等情形例外准許(民事訴訟法第 447 條)。第一審未提出的證據,第二審未必能補提。

向第二審上訴,依第一審裁判費標準加徵十分之五(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6)。

本所可就第一審判決的理由、證據與金額評估上訴的可行性,並於期限內撰寫上訴狀。

白話說明

第二審原則上不能再拿新證據出來,證據要在第一審就交齊。上訴的裁判費也比第一審多一半。

法條依全國法規資料庫,2026 年 11 月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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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被訴侵害配偶權,是否一定要賠償?

不一定。法院會審酌行為是否已逾越社交分際、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,以及請求是否已逾民法第 197 條的時效(知悉後 2 年、行為時起 10 年)。

侵害配偶權可以和解嗎?

可以。起訴前或訴訟中均可和解;和解書應寫明金額、給付方式,以及雙方拋棄其餘請求。

侵害配偶權會留下前科嗎?

不會。侵害配偶權是民事損害賠償;刑法通姦罪已於 2020 年經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宣告失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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